荒唐男大生 兩度偷窺校內女子隔離宿舍遭罰3000元
臺北某國立大學鄭姓男學生,今年6月在校內隔離結束後,竟酒後跑到大學隔離宿舍外,2度從落地窗、窗戶窺視女大學生,臺北地方法院裁罰3000元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某國立大學鄭姓男學生,今年6月在校內隔離結束後,竟酒後跑到大學隔離宿舍外,2度從落地窗、窗戶窺視女大學生,臺北市大安警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他不服聲明異議,臺北地方法院認定警方處分並無不當,駁回確定。
今年6月10日上午10點,鄭男在大學隔離宿舍寢室外,2度從落地窗、窗戶窺視,妨害女大學生隱私,警方據報後前往調查,鄭男辯稱喝醉後回自己宿舍睡着,不可能跑到女學生隔離宿舍偷窺。
大安警分局依違反社維法之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罪處以罰鍰3000元,鄭男不服聲明異議,請求撤銷處分。
臺北地院認爲,被害人與鄭男不認識,衡情實無必須虛構事實以故陷鄭男涉嫌違序之理由與動機,是被害人之指認應可採信,審酌鄭的違犯情節、品行、年齡、智識程度、所生危害及行爲後之態度,警方裁處罰鍰3000元,核無違誤,裁處亦爲合法適當,駁回鄭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