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修挨李敖女兒告妨害名譽 獲不起訴處分

臺北地檢署。(圖本報資料照)

202​​4總統大選,向中選會遞交獨立參選連署申請書的鴻海創辦人郭臺銘及其搭擋賴佩霞,其團隊去年9月18日在北市忠孝東路上舉行臺北連署總站開張記者會。郭辦發言人黃士修在迴應時記者時表示「網站修改違法嗎」等,遭李敖之女李文提告妨害名譽。臺北地檢署今(5日)依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去年9月18日上午,郭臺銘團隊於北市忠孝東路上舉行臺北連署總站開張記者會。當時,黃士修回答媒體提問,有關李文檢舉賴佩霞違反心理師法及網站修改文字在毀損名譽一事時表示「網站修改違法嗎」、「難道她們也要去檢舉我們的臉書貼文改錯字嗎」、「我覺得她好像有點搞不太清楚狀況」等語。

李文不滿黃士修言論,提告涉嫌妨害名譽。檢察官調查後,認爲這三句話客觀上尚難認已屬妨害李文名譽之言語,而顯是對於李文認定的情形有無違法表示質疑,認爲李文似乎搞不清楚狀況,此乃是黃依個人判斷提出主觀之評論,自不具毀損李文名譽之犯意,仍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

因此,檢察官依罪嫌不足,給予黃士修不起訴處分。至於賴佩霞被檢舉違反心理師法部分,仍由臺北地檢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