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煒女友欠錢挨告 法官判她要還85萬元

歌手黃大煒。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歌手黃大煒之女友助理趙姓女子遭王男子提告指控借款85萬元卻未還,趙女辯稱是對方邀約黃大煒投資餐廳的準備費用,非借款,臺北地方法院佐以相關證據,認定趙女是借款,判她須返還85萬元。可上訴。

王姓男子表示,趙女在2019年11月初向他表示,因資金凍結其與黃大煒無法前往北京參與冬季奧運相關活動,目前急需資金,他於是在11月5日晚間口頭應允借錢予趙女,並匯款63萬元至黃大煒帳戶;之後趙女又說友人植牙需借款,他又匯款22萬元。

趙女辯稱,王男向她表示欲邀約黃大煒投資原告經營之餐廳,雙方相約討論投資餐廳合作事宜之情事後,決定欲從美國聘請新主廚來臺,王男即同意先行墊付新主廚來臺所需費用,並匯款到黃大煒帳戶內,這些錢是作爲合作投資餐廳之前置準備費用非借款。

北院依據王男提供的對話截圖認定,趙女向王男借款,而非王男投資餐廳,判她須返還借款共8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