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拿不到Uber Eats開的發票? 財部:最慢今年底、明年初可拿到
▲Uber eats。(圖/記者林敬旻攝)
近日外送員的生命保障和權益事件,讓Uber Eats成爲焦點,一舉一動引發外界關注;甚至,何時消費者可以拿到Uber Eats的統一發票?財政部表示,有7家跨境電商已經加值服務中心簽約,Uber Eats也是其中之一,所以預計今年底、明年初才就可拿到。
財政部表示,依據法規跨境電商要比照國內開發票給國內的消費者,原則上今年元旦起就有開發票的義務,所以即使沒有實體營業據點的跨境電商應該要開立雲端發票。但是財政部考慮因爲臺灣的發票系統較爲特殊,所以給予業者一年的輔導期,預計今年底就要將系統完成,明年開始若還不開發票,就會被國稅局處分。
根據財政部的資料顯示,大型的跨境電商中,Google Play接軌最早,3月即已經開雲端發票,甚至所開出千萬元特別獎,讓幸運消費者可以只花30元買應用程式(App)就中了千萬大獎;其他還有美商UpToDate、Digital River GmbH及Various Inc公司,也已經開立統一發票。
但是外界所關心的大型跨境電商,何時纔會開發票呢?官員表示,現在包含Apple、Uber Eats、Uber、Netflix、eBay、Expedia及Cleverbridge AG等7家電商,已和國內加值服務中心業者完成簽約,取得發票資訊服務,已經簽約的業者,Apple預計11月到12月開立;Uber則預計在元旦,其他有簽約的業者也確定年底到明年初這段期間開發票,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如果跨境電商每年銷售貨物96萬元、勞務48萬元以上,經查明認定的未開金額總額,處未開金額的5%罰鍰,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經統計,目前已登記營業稅稅籍並在營業中的跨境電商多達123家,已確定開立發票的跨境電商僅12家,財政部解釋,小型的跨境電商也陸續在輔導當中,期可以如期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