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來換去又不是「孫安佐」了!他改回舊名「孫健豪」再涉槍砲案

藝人狄鶯、孫鵬的兒子孫安佐昨天因槍砲案受強制處分,檢察官諭令孫安佐以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責付孫鵬;根據臺北地檢署電子公告欄顯示,孫安佐現已改名「孫健豪」。

事實上,孫安佐多次改名,根據狄鶯曾經的說法,孫安佐出生時原名「孫華」,期間一度改名爲「孫健豪」,後來再改名爲「孫安佐」,現又改回「孫健豪」。

檢察官偵辦犯罪嫌疑人、被告時,一開庭要做人別訊問,換句話說,檢方在開始偵訊之前,即要先確認當事人的身分;依昨晚電子公告欄資訊顯示,孫安佐已經改名「孫健豪」面對刑事訴訟。

「孫健豪」日前帶瓦斯火槍在臺北市信義區實測,檢警昨天搜索「孫健豪」臺北市北投區的住處,依槍砲罪嫌帶回偵訊,「孫健豪」的經紀人朱翊銘位於臺北市大安區的住處,也遭警方同步搜索、蒐證。

警方在孫家查獲疑似火藥的粉末、刀械、生存遊戲狙擊長槍等扣案,「孫健豪」委任律師翁栢垚出庭辯護。

據瞭解,「孫健豪」2018年3月在美國賓州擁槍、彈,在美羈押200多天遞解出境回國受審,翁栢垚當時即擔任「孫健豪」的律師,但當時翁的客戶叫做「孫安佐」,孫家因對翁有信任感,如今再次委任。

「孫健豪」本月15日與朱翊銘在臺北市信義區夜店,朱因身上持有一把瓦斯火槍,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本月16日晚間,孫安佐拿着瓦斯火槍到信義區表明要實測,當時被朱制止。

「孫健豪」、朱翊銘亮槍行爲引發檢警關注,檢察官姜長志聲請搜索票對孫、朱執行緝槍,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偵查,「孫健豪」昨天以30萬元交保,檢警今天繼續追究朱翊銘的有關刑責。

臺北地檢署的電子公告欄顯示孫安佐以「孫健豪」名字應訊。記者王聖藜/攝影

「孫健豪」昨天從臺北市刑警大隊移送臺北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