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公帑辦個人演唱會?許銘春列被告幕僚澄清僅唱「10分鐘」

前勞動部長許銘春被控在2022年挪用「就業安定基金」356萬元舉辦演唱會,結果自己卻唱了半小時,疑涉犯貪污罪。對此,許銘春幕僚迴應,指控並非事實。(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勞發署霸凌輕生案持續延燒,前勞動部長許銘春被控在2022年挪用「就業安定基金」356萬元舉辦演唱會,結果自己卻唱了半小時,疑涉犯貪污罪,臺北地檢署26日分「他字案」調查,許銘春遭列被告。對此,許銘春幕僚迴應,指控並非事實,整場音樂會2個半小時,許銘春演唱10分鐘,將配合檢方調查。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爆出北分署長謝宜容疑長期職場霸凌,而提拔謝宜容的許銘春則爆出在勞發署2022年用就安基金舉辦的「敬!前進的光 性別工作平等法20週年音樂會」,登臺唱了超過半小時,形同用公帑辦個人演唱會,北檢將許銘春列爲他字案貪污被告。

對此,許銘春幕僚澄清,針對外界指稱許銘春舉辦個人演唱會並非事實,整場音樂會2個半小時,她演唱10分鐘,有直播可供大家參考,其餘部分可受司法檢驗,配合檢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