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博餐酒館 節慶才能營業至凌晨

花博公園圓山園區餐酒館林立,居民投訴髒亂、噪音、塗鴉及販售違禁品等,致生治安隱憂,議員質疑,市府訂出營業時間到凌晨2時,比原訂晚間10時還長。產發局指出,已規定遇特殊節慶,營業纔可至凌晨2時。

議員陳怡君提案,產發局、會展基金會在續約時,簽訂新合約規範,限制包括營業樣態、時間、範圍及周邊環境清潔等事項,增訂管理條款依約督導,加強管理,以維護居民居住安全。

但陳怡君說,議會質詢後,產發局所訂新約,營業時間竟從原本晚間10時,訂爲最長可至隔天凌晨2時。

產發局指出,陳怡君提案後,市府會依照辦理,議會財建委員會也做出附帶決議,要求花博美食區營業時間自明年2月7日起,一律調整爲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遇特殊節慶活動,例如萬聖節、跨年等,營業時間最長可至隔天凌晨2時,延長營業時間不超過3天爲原則,必須1個月前提申請計劃書,審查同意才能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