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學校黨委書記,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常德市委批准,常德市紀委監委對常德市鼎城區第一中學黨委書記張長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長遠在擔任常德市鼎城區玉霞街道辦事處原主任、街道黨工委原書記期間,作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底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濫發津補貼;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將不符合黨員發展條件的人員發展入黨;廉潔底線失守,搞權色、錢色交易;漠視羣衆利益,違規安排人員到社區工作,增加社區經濟負擔;違規將徵拆工作經費撥付給與徵收工作無關的單位;搞螞蟻搬家式腐敗,利用職務便利,將徵拆等國有資金非法佔爲己有;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利,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違反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

張長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私分國有資產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常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長遠開除黨籍處分;由常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清廉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