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進一步明確省管航道範圍 航道建管養運更有保障
原標題:湖南進一步明確省管航道範圍 航道建管養運更有保障
近日,湖南省交通運輸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明確省管航道範圍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省管航道範圍,細化航道建管養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意見》依據航道自然稟賦及功能定位,將湖南省航道劃分爲國家幹線航道、省管航道、市縣航道3個層級,並在現有國、省交通運輸領域事權劃分方案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各個層級航道建管養運等事權劃分。其中,建設、養護方面,國家幹線、省管、市縣航道分別由中央、省、市縣負責;管理、運營方面,國家幹線航道運營管理均由中央負責;省管航道、市縣航道的行政管理由省級航道管理部門和市州根據省市管理職責權限分級負責;省管航道、市縣航道的交通安全監管、航政執法等按照交通綜合執法改革要求由屬地負責;全省航道上的通航建築物、水上服務區等配套設施維持現行運營主體不變,按有關規定執行。
《意見》提出,新納入省管的航道,在省對其實施提質升級之前,仍由市縣進行養護,在省實施提質升級後,按“建成一段,省級接養一段”的原則逐步轉換。
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的出臺,有利於湖南省加快推進國家高等級航道攻堅,加快完善“一江一湖四水”航道網絡,更好落實航道建管養運體制機制改革,促進航道事業高質量發展。(於淼)
(湖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