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劉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湖南省隆回縣委原書記、二級巡視員劉軍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株洲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株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劉軍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