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勝茂、賴進祥圖利案 不起訴

賴在97年衛生署主任秘書任內參與「研商新制醫院評鑑之健保給付原則」會議,針對忠孝院區等6家被評鑑爲優等與合格的醫院,討論是否改依區域醫院層級給付健保費用,賴妻當時擔任忠孝院區醫務長。

該會決議署立臺南醫院等5家「優等」醫院,以「區域醫院」標準支付,而「合格」的忠孝院區,同獲以「區域醫院」標準支付;賴因此遭人檢舉竄改會議紀錄,讓忠孝院區獲得比「地區醫院」更高的健保給付,核章同意的侯勝茂、陳時中也遭控圖利。

檢方認爲,賴進祥等人基於通盤政策考量,調整給付標準,並非獨厚忠孝院區;調閱會議紀錄與錄音帶,也發現會議實況與紀錄無出入,排除竄改僞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