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調查│44歲智殘女“家中產女”背後的強姦案

事發後,春玲的房屋外裝上了鋼門和監控

10中旬,夜晚平均氣溫在10℃左右。身在鄭州的孫勇遠程打開了監控,查看數十公里外身在鞏義的姐姐春玲屋內的空調是否已啓動,並且留意這一天內是否有任何不明身份的人接近她。

監控那頭,剛從院外平臺回來的春玲懷抱着一隻橘貓,嘴裡發出“嗚嗚”的聲音,坐在了牀邊。

2024年春節過後的第九天,1月19日,河南鞏義一村莊,44歲智力殘疾女子春玲,在家中突然分娩產下女嬰。

女嬰的意外降生,牽出一樁駭人聽聞的事件:爲抵償債務,公公將智殘兒媳作爲籌碼,輔助他人實施強姦長達18個月,而公公也是作案人之一。

今年9月30日,兩名犯罪嫌疑人因犯強姦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兩名犯罪嫌疑人因犯強姦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圖爲法槌資料圖(圖文無關)

智殘者產女,孩子親父成謎

1月26日晚7點41分,晚飯過後,孫勇的手機屏幕閃爍,顯示來自李秀英的短信:“在忙嗎?上班了嗎?”

李秀英是孫勇姐夫的妹妹,自患有智力殘疾的姐姐春玲嫁入夫家後,除非遇到重要的事情,李秀英和孫勇兩家人鮮少往來。孫勇隨即回電,在通話中得知了一個消息:前不久春玲在家中誕下一名女嬰,現正爲上戶口的事情犯愁,需要做親子鑑定,而他們對此並不瞭解,身處農村的夫家人因此向孫勇求助。

時間回到7天前。1月19日,一股較強冷空氣襲來,鞏義連着下了四天雪,氣溫降至-3℃。

臨近午夜12點,春玲的大兒子李嘉樹被一陣突如其來的喊叫聲驚醒。他走出房門,見父親李濤正在院子裡的雪地上焦急地徘徊,神色異常緊張。

李嘉樹鑽進父母屋裡,只見地上有一大片血跡,母親春玲蹲在地上。隔壁屋裡的叔叔李順和73歲的爺爺李某某應聲趕來,春玲此時已在地上產下女嬰。李某某拿剪刀剪斷臍帶,用棉襖包裹女嬰,抱去了有火爐的房間。

李順叫來了妹妹李秀英,大家都對春玲懷孕一事不知情,“冬天穿得厚發現不了”。由於女嬰並非在醫院出生,李秀英在諮詢如何爲女嬰上戶口時得知,必須進行親子鑑定。

在接到李秀英的電話後,孫勇迅速爲姐姐春玲及其丈夫安排了親子鑑定。但出乎意料的是,鑑定結果顯示,春玲的丈夫並非女嬰的生物學父親。

孩子的親生父親究竟是誰?孫勇於2月8日報案。當地警方就此事合併春玲2022年經歷的一起強姦未遂案併案偵查——2022年2月24日,李某範因強姦春玲未遂,於2022年8月15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孫勇表示,李某範作案時間與女嬰出生時間不吻合。

接下來的一個多月裡,警方排查了200多名重點人員。警方通知村裡40歲以上男性,到村委會所在地排隊進行血樣採集。直到3月23日,春玲的公公李某某突然被警方帶走。不久後,小叔子李順被警方叫去辨認犯罪嫌疑人“二黑”。

“二黑”58歲,本名丁某卿。李順回憶起,這兩年間,父親與收破爛的丁某卿走得很近。丁某卿圓臉,個子1米6多,非本村人。

鄰居表示,李某某平時和村民不太來往,只和隔壁村收破爛的丁某卿經常來往,他倆有時候在大路邊說話能說半晌。“他(丁某卿)平時總是去找李某某。”

案件很快推進,這起強姦案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因涉嫌犯強姦罪,丁某卿(“二黑”)與李某某二人於2024年3月23日被鞏義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7日被逮捕。經審理查明,2022年2月至2023年10月期間,李李某某在其家中,多次與其有二級多重殘疾的兒媳春玲發生性關係。2022年2月至2023年7月,李某某還協助丁某卿多次在其家中與春玲發生性關係,後致其懷孕並於2024年1月19日產下一女。

經鞏義市公安局物證鑑定室鑑定:丁某卿系該女嬰的生物學父親。經河南平原法醫精神病司法鑑定所鑑定,春玲在案發時患精神發育遲滯(中-重度),無性自我防衛能力。

兩扇不鏽鋼大門與7個攝像頭

從鄭州往西行駛80公里,穿過丘陵翻過一個緩坡,只見田地旁有一戶土磚堆砌的平房,裝有兩道不鏽鋼大門,屋內外有7個攝像頭,這裡便是春玲和丈夫的家。

村裡人稱春玲爲“實憨子”,一眼就能發現她的異常。她頭髮很短,身形圓潤,胳膊上有些瘡疤。記者問她吃飯了嗎,她不作答,只是盯着記者,雙手環抱胸前,有些侷促……

在第一起強姦案發生前,這個家甚至沒有大門。2022年,春玲險些被強姦事發後,出於安全考慮,李秀英出錢裝了第一道門,鑰匙由家裡4名男性保管。2023年底,李順發現家裡丟了洗衣機和電磁爐,爲了防賊,他們花了130元在院裡安上監控。

智力殘疾的春玲懷抱小貓監控視頻截圖

這次強姦事件發生後,除了警方安裝的監控,孫勇在院裡子、春玲屋內、大門外牆外安裝了5個監控,此外還在第一道門外裝了刷卡式不鏽鋼磁吸門,目的是讓春玲安全地到院外平臺進行必要的活動——這是她最遠的活動場所。她跟草叢裡的野貓是朋友,時常抱小貓進屋,分一些食物給它。

如同衆多農村家庭一樣,春玲的父親也希望自己的智殘女兒早點兒出嫁,以便有人能照顧她的未來。

春玲24歲這年,由中間人接洽,家裡將她嫁給年長兩歲的李濤,兩家相距20公里。李濤在幼年時期因病留下了後遺症,被評定爲智力殘疾四級。在家人長期教導下,他掌握了煮粥、洗衣等一些基本生活技能,能與人進行簡單對話。

李濤每年回家的次數寥寥可數,且兩人分牀睡。李濤不會騎車,多數時間居住在5公里外的妹妹家中,以便於白天隨着妹妹進城打工。小叔子李順每天早上4點半出門幹活,最晚下午2點多回家,會帶點腐竹、肉等回家做飯。公公李某某早上起來先到大路上轉一圈,到上午八九點回來,他只做自己的飯,很少給春玲做飯吃。

監控裡,李濤和春玲這對夫妻之間的互動很少。一次,李濤大早上熬了點粥,給春玲端進屋裡。晚上李濤喜歡刷短視頻,到點睡覺前會喊春玲“你去給燈關住”。春玲從牀上爬起身,前去關燈。

在門口放風的公公

這起強姦案9月6日在鞏義市人民法院開庭,兒子李嘉樹一人去參加庭審,未當庭宣判。

根據丁某卿的供述,李某某在他那賒了很多東西,有二手冰箱、電視、三輪車等物品。2022年2月的一天上午,李某某的兩個兒子都不在家,丁某卿去他家收廢品。李某某讓丁某卿與其兒媳婦春玲發生性關係,以此“抵賬”。

該行徑持續到2023年7月。丁某卿每隔半個月或20天就會去一趟李某某家,一般都是上午趁李某某兒子不在家的時候去,前後去了20多次。李某某會把春玲叫到南屋,發生性關係時,李某某會在門口幫丁某卿守着,或者在院裡轉悠,不讓別人過來。

爲了以後能繼續與春玲發生性關係,丁某卿給過李某某幾百斤麥子,還有微波爐等物品。有時候回收廢品,丁某卿還會多給幾塊錢“討好李某某”。

上述說法在李某某的供述中得到印證。李某某承認,丁某卿在2022年3月份給過他電視機、電冰箱和洗衣機;2023年給他3個微波爐,1輛紅色的三輪電動車,還有1袋面。

李順記得,母親在世時,父親李某某有一輛電動車,後來車壞掉了。2017年,他拿了李順3000元買了一輛新的,一次淋雨燒壞了電機,直接賣了。2019年,李某某又有了一輛電動車,一次出了事故,撞上了別人的小轎車,家裡人便不讓他再騎車出門。這兩年,李某某“不知從哪又弄來一輛電瓶車”,李順擔心出事,把車子線拔了,“可過了兩天發現車不在了”。

電動車怎麼來的?李順問過,李某某不回答。家裡總是丟東西,電磁爐、洗衣機去哪了?李某某說他也不知道。“他很犟,覺得你不要管我,我該怎麼樣怎麼樣,你也不要問。”

紅星新聞從當地知情人士處瞭解到,春玲被強姦生子一事由鞏義市政府牽頭,涉及公安、民政、殘聯等多部門聯合處理。殘聯等多部門第一時間來春玲家中慰問,瞭解其經濟壓力較大,已對女嬰的戶口、醫療報銷等各方面做好協調工作,之後相關部門將會在職責範圍內繼續跟進與幫扶。

這些天發生的事,常常讓孫勇陷入沉思。他猜想,如果在女嬰上戶口過程中沒遇到麻煩,姐姐的夫家也不會聯繫他,這樁案件也就永遠不會被揭開……

孫勇認爲,雙方家庭在這一連串事件中都難辭其咎,包括他自己。“我偶爾某個夜深人靜的時候會想起我姐過得咋樣,夏天想到他們家也沒空調就給我姐安了空調。更多的時候,想着想着我都睡着了,第二天我就幹我自己的事,我就覺得這東西沒有那麼急迫,好像離我也遠。”孫勇感到很無力。

“我未能常去探望我姐,也沒有早早在家安監控,這是我的疏忽。我做這些事,只想讓村裡人知道,以後就沒人再敢欺負他們,也沒人小看他們了。”孫勇說。

9月30日,該案以送達的方式宣判。判決書顯示,被告人丁某卿、李某某犯強姦罪,各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丁某卿賠償春玲產後護理費、營養費等經濟損失9379.89元。

此前,丁某卿於3月下旬在自家租的門市部內被帶走。“交給法庭吧,我就想當面問問他,爲啥要犯這個法,你多大年齡了?我很想問他這句話。”丁某卿的妻子說。

(爲保護被害人隱私,文中所涉人名均爲化名)

紅星新聞記者

編輯 郭莊 責編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