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利國企ETF(510720)官宣第6次分紅,可月月分紅每年最多分紅12次
10月10日,紅利國企ETF(510720)發佈第六次分紅公告,本次分紅方案爲0.040元/10份基金份額,分紅比例0.4%。權益登記日爲10月14日,現金紅利發放日爲10月18日。這也是紅利國企ETF自5月上市後連續第6個月分紅。
相關機構表示,宏觀基本面上,海外美聯儲9月超預期降息50BP,意味着新一輪政策週期開啓,國內貨幣政策空間有望進一步打開,國內的無風險收益率處在易下難上的狀態,紅利資產股息端的貢獻相對來說有一定的優勢。
從政策端來看,政策導向也支持並引導上市公司分紅,穩定分紅預期。從公司的角度看,分紅對於央國企來說是市值管理的有效路徑,並且也符合“中特估”重塑價值的要求。
另外,隨着經濟增速中樞的下移,紅利回報的確定性優勢進一步凸顯,紅利板塊相對低波動、低迴撤的特質也會帶來更高的風險收益比。
注:市場觀點隨市場環境變化而變動,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或承諾。文中提及指數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也不構成對基金業績的預測和保證。如需購買相關基金產品,請選擇與風險等級相匹配的產品。基金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基金收益分配原則爲: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爲現金分紅;2、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對基金相對業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潤進行評價,收益評價日覈定的基金淨值增長率超過業績比較基準同期增長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潤金額大於零時,基金管理人可進行收益分配;3、當基金收益分配根據基金相對業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率決定時,基於本基金的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無須以彌補虧損爲前提,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有可能低於面值;當基金收益分配根據基金可供分配利潤金額決定時,本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進行收益分配。評價時間、分配時間、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數額等內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按照有關規定公告; 5、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資料來源: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具體以基金法律文件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