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林長制條例》通過
本報訊(王秋實 記者唐海兵)記者從省林草局獲悉,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黑龍江省林長制條例》,並將於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我省是全國第四個出臺林長制方面地方性法規的省份,《條例》的通過標誌着我省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邁出新步伐。
《條例》共24條,緊密結合我省林草資源保護和發展實際,圍繞林長制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責任體系、運行機制等方面進行設計,致力於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長效機制,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條例》明確全面實施林長制,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組織體系,科學劃定各級林長責任區域,確保責任到人、監管到位。
《黑龍江省林長制條例》的出臺,是我省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林長制改革,進一步夯實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基礎。通過不斷推進林長制深入實施,確保其在實踐中更具操作性、實效性,實現從“林長制”向“林長治”的有效轉變。這一系列措施將爲綠色龍江的生態建設注入新動力,爲實現生態保護與綠色發展的雙贏目標貢獻力量,譜寫生態文明建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