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幫逃過22年前性侵強盜案追訴期 捷運上又性騷被逮
黑幫逃過22年前性侵強盜案追訴 卻又在捷運上性騷被逮。(資料照)
發生於1996年間一起夜歸女子遭性侵併強盜3萬3000元案,只在被害人牛仔褲上採到精液,因一直查不到嫌犯,一度成爲懸案,直至警方日前比對DNA後,案件終於水落石出,查出涉案嫌犯是自稱四海幫中常委的吳日正,可惜因超過追訴期時效,檢方只能不起訴,但吳男又於今年初在捷運上,用下體緊貼OL臀部並前後扭動,臺北地檢署依性騷擾罪起訴吳男。
警方調查,1996年8月9日晚間,1名女子獨自走在北市新生北路,準備到停車場取車時,遭歹徒持刀尾隨,將被害人強押進車內,搶走她身上的3萬3000元,並性侵得逞,但警方除了被害人牛仔褲上採到嫌犯精液外,因查不出嫌犯身分,案件一度成爲懸案。
直到2018年,四海幫分子吳日正因涉暴力討債,被警方提報治平對象,警方逮捕後比對DNA,發現吳就是22年前犯下停車場強盜性侵案的嫌犯,由於吳的犯罪時間,適用舊《刑法》20年的追訴權時效,檢察官因吳已經超過時效,依法只能不起訴。
但今年1月20日早上8時40分,吳在捷運龍山寺站上車時,站在1名年輕OL後方,以下體緊貼對方臀部,並前後扭動,OL發現後當場轉身喝斥,警察獲報趕到時,吳反控是OL亂摸他,雙方互控性騷擾。
但檢察官根據車廂監視器畫面,認定吳涉嫌性騷擾,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吳,加上吳不久前才因涉詐欺案件,被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確定,吳在執行完畢的5年內再犯性騷案,屬於累犯,檢察官依法請求法院依規定加重其刑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