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延役有2大前提 鄭麗君:核安確保、解決核廢料問題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兼任「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的碩董事長童子賢,近日多次發表擁核主張。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15日受訪時表示,核三廠要再運轉有2個前提:第一是要做核安審查,第二是要解決核廢料的處理規劃,在這兩個前提下,核三是否繼續運轉的社會討論纔有現實基礎。
鄭麗君表示,核三的1號機執照到期延役一事,現行核管法規定,延役必須在五年前提出申請,執照到期就必須停下來。她說,五年前提出的目的,是要進行安檢跟核安的審查,而目前立法院相關修法版本,是執照到期後是否能再運轉。
鄭麗君指出,行政院相關部會已經有多次說明,核三的1號機是否再運轉取決於兩個前提:第一,核三還是要停下來,進行相關核安檢查,老舊基組是否要汰換,地震的耐震係數要不要提高等,相關檢查結果要送交核安會,做核安審查,必須要有國際核安的專家來參與,這是國際能源的規範,需要時間是三到五年。
鄭麗君表示,第二個前提,核廢料要有相關規劃跟興建的前提纔有可能再運轉,依照過去核一、核二的狀況來看,40年來核廢料一直是燃料池滿池的狀態,地方政府沒有同意幹存設施的興建。
鄭麗君強調,核三要在覈安確保,核廢料處理的兩個前提下,纔有可能進行社會要不要讓核三繼續運轉的社會討論,討論纔有現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