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1號機停機核電佔比降至3% 燃氣居能源轉型要角

圖爲核三廠。(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正值能源轉型過渡期,去年核能發電佔比6.3%,隨着核三廠1號機依法在27日停機,核電比例將降至約3%,臺電已規劃容量更大的豐德新機組替代,顯見近年燃氣發電持續增長,已成供電主力,臺電呼籲支持燃氣電廠建設,確保穩定供電。

過去8年,政府推動能源轉型,重點工作爲「增氣、減煤、展綠、非核」,以臺電發電結構來看,燃煤、燃氣佔比差距一路縮小,至2019年來到黃金交叉點,燃氣首度超過燃煤發電。

至於核電比例,根據能源署統計,2016年核能佔比超過1成,約12%,近年核一、核二廠共4部機組陸續停機,截至去年,已逐步遞減至6.3%,今年7月27日核三廠1號機停機後,將進一步降到約3%。

臺電表示,已規劃由容量更大的豐德新機組替代,加上歲修機組迴歸及再生能源,供電能力可滿足負載需求,日、夜尖峰備轉容量率維持在10%、7%水準。

近期核電延役討論延燒,在野黨提出核管法修法,盼爲核電延役解套。不過,行政院強調,除役後就算法律有所修正,也無法立即發電;經濟部評估至少要5年,換言之,站在國家能源供應上是緩不濟急。

核安會也表示,核三廠用過燃料池貯存空間有限,僅可供約運轉4年多,因此不論除役或延役,乾式貯存設施必須興建啓用,才能接續相關作業。

從幹貯設施推動不易、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選址尚無法源等,顯見核電延役使用仍荊棘重重,即便核二、核三廠都修法延役,僅佔整體電力約10%,臺電呼籲核能使用應與穩定供電脫鉤思考。

臺電指出,站在覈安觀點,如突遇天災,需將核電緊急停機進行安全檢查時,亦需其他能源繼續穩定供電;意即若將安全作爲重要目標,多元能源開發及電網建設都應該同等推動,不能爲了核電而排擠或壓縮其他電力開發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