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馬改運費規則只公示兩天?App運營方被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

10月9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獲悉,經羣衆舉報,該局已對上海盒禮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涉嫌修改服務協議未按規定期限公示的行爲,予以立案調查。

圖爲盒馬鮮生超市(圖片來自網絡)

該舉報稱,去年年底,盒馬將會員運費規則從一個月免費三十一次,變更爲一天一次,這一變更只公示了2023年12月20日-21日兩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修改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公開徵求意見,採取合理措施確保有關各方能夠及時充分表達意見。修改內容應當至少在實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盒禮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爲盒馬App的運營方,杭州寶軒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各佔股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