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1號機提前停機 新北:勿將責任推給地方

臺電核二廠1號機原運轉今年底屆齡除役,但因爲用過燃料空間不足,且新北政府未同意幹貯設施動工,因此用過核燃料無法退出抽換,於昨(1)日提前停機。(臺電提供)

臺電核二廠1號機原應運轉今年底屆齡除役,但因爲用過燃料池空間不足,且新北市政府未同意幹貯設施動工,因此用過核燃料無法退出抽換,於昨(1)日提前停機。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強調,核二1號機提前停機,是臺電公司未能儘早及妥善規劃幹貯設施,並非新北市的責任,請臺電公司儘快興建室內幹貯設施,不要將提前停機問題,推給地方政府。

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表示,早在2013年第3季會議,即由專家學者建議幹貯設施應改爲室內,以確保安全,前行政院長林全並於2016年9月指示,經濟部督促臺電公司提出計劃,儘快把目前的乾式貯存場從露天改成室內。

此外,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又於2018年第4次委員會議要求臺電公司針對「核二廠除役後,高階核廢料處置方式案」提出專案報告,會議中多位委員與專家學者再次建議臺電公司,考量設施安全性及地方民意,應直接興建室內貯存設施,並儘快完成,但臺電公司仍不願依政策及民意辦理,纔會造成現在的情形,請臺電公司負起責任,不要卸責。

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重申,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室內幹貯設施已是地方及中央共識,同時有關核廢料中期暫存設施及最終處置場的興建,也是臺電應該積極處理的工作,請臺電公司勇於擔起應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