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創工程廣州違法無證擅自施工遭罰 爲合生創展子公司
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18日訊 (記者 張海蛟) 近日,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廣東合創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創工程”)罰款9000元,處罰事由爲其存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違法行爲。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穗綜埔處字[2020]第3300257號。合生創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生創展”,股票代碼:00754.HK)官網顯示,合創工程爲是合生創展集團全資子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合創工程違法行爲如下:“2020年7月16日9時35分,廣東合創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於2020年3月10日在廣州市黃埔區雲埔街開源大道以北、瑞和路以西進行火村社區三舊改造項目二期融資區住宅(自編J1、J2、J3)。建設住宅(自編號J1)1幢地上32層,建築面積爲14807.3平方米;住宅(自編號J2)1幢地上32層,建築面積爲14803.2平方米;住宅(自編號J3)1幢地上32層,建築面積爲14786.6平方米;均爲鋼筋混泥土結構,總建築面積爲44397.1平方米。現該項目住宅(自編號J1)已建至第八層主體;住宅(自編號J2)已建至第七層主體;住宅(自編號J3)已建至第七層主體,已完成工程佔總工程量的5%。現場未能出示《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第十二條,對合創工程作出上述罰款的行政處罰。該條規定如下:對於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爲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後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罰款;對施工單位處3萬元以下罰款。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處罰決定日期爲2021年1月12日。
據中國經濟網瞭解,國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合創工程成立於2007年12月26日。其股東結構如下:廣州市藝景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持股100%,認繳出資20000萬元。廣州市藝景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廣東華景新城房地產有限公司持股100%。廣東華景新城房地產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香港合生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00%。
合生創展官網顯示,合創工程主要提供住宅與商業等業態項目的建設與運營服務。
2月5日,合生創展發佈2021年1月銷售業績。公告顯示,2021年1月,合生創展及其合營公司和聯營公司實現總合約銷售金額約28.22億元,同比增長367.2%。其中,物業合約銷售約27.26億元,同比增長405.8%;裝修合約銷售約0.96億元,同比增長45.5%。
(責任編輯:關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