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甘心」診所違規替541志工打AZ 挨罰200萬打官司結果曝

好甘心診所3年前違規替541名不符合疫苗優先接種對象資格的志工施打AZ疫苗,被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200萬元,好甘心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診所敗訴,可上訴。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年2月訂定疫苗接種計劃,同年5月27日頒佈41萬劑AZ疫苗配發作業,以第一類至第三類人員爲施打對象;然而,好甘心診所同年6月8日替541人不符合資格者接種疫苗,被北市衛生局開罰200萬元。

好甘心提告主張,傳染病防治法中的中央主管機關不包括指揮中心,指揮中心發佈的計劃,頂多是滾動式訓示規定,沒有實權取代衛福部的政策,認爲指揮中心的函沒有拘束診所的效力。

好甘心認爲,衛生局認定的志工僅「衛生保健志工」,而診所認定的志工則是廣義志工,是雙方認知落差,並沒有故意違法,且衛生局依專業判斷可知,診所何來數以千計的志工,卻還是核發疫苗,是衛生局的疏失,認爲裁罰200萬元處分有瑕疵。

北高行指出,指揮中心發佈的接種計劃,屬於傳染病防治法中的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預防接種政策,且好甘心施打的541名人員皆爲「診所志工」,而第一類接種對象僅限於「醫院」的「衛生保健志工」,診所只限2名行政人員能施打,因此好甘心確實已違反規範。

北高行指出,衛生保健志工除了需長期固定服務於醫療院所,且必須領有志願服務記錄冊、衛生局登記在案,但好甘心始終未提出541人的志工記錄冊或衛生局登記在案的事證。

判決認爲,好甘心對接種政策毫不在意,仍在疫苗匱乏、政府嚴令接種對象次序的狀況下,大量對非優先接種對象施打AZ疫苗,衛生局處分裁罰200萬元沒有違誤。

好甘心診所3年前違規替541名不符合疫苗優先接種對象資格的志工施打AZ疫苗,被北市衛生局裁罰200萬元,不服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診所敗訴。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