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朝野協商遭綠營批過水 傅崐萁搬當年蘇嘉全院會決議打臉
立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本報資料照片)
20日院會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以及《財政收支劃分法》列爲討論事項前3案,國民黨爲拚三法過關,發起夜排議場,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指出,是黨內立委自發性奉獻,爲了捍衛民主三法。至於週五是否三案都要闖關,傅崐萁則表示,期盼一切按照議事規則走,2016年前立法院長蘇嘉全曾在院會裁示,「今後議案交付協商者,請負責黨團務必召集協商,經協商無法達成共識,始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一條之一規定處理。」
立法院長韓國瑜排定明日下午朝野協商,討論憲法訴訟法以及財政收支劃分法,遭到綠營痛批是過水協商。
傅崐萁端出蘇嘉全當年院會裁示打臉民進黨,傅崐萁強調,蘇嘉全在2016年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時,審理課綱微調決議案就裁示,「今日會議有關議案協商一個月爭議,爲落實協商本旨,今後議案交付協商者,請負責黨團務必召集協商,如未經協商者,院會暫不處理,俟經協商無法達成共識,始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一條之一規定處理。」
傅崐萁強調,《財劃法》、《憲訴法》都已經由委員會召委召集過協商,爲什麼不能處理?另外過去2019年公民投票法修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也是協商沒有共識,最後送院會三讀的前例。
傅崐萁強調,外界一直說《選罷法》、《憲法訴訟法》以及《財政收支劃分法》是爭議法案,何來爭議?那是民進黨的片面之詞,選罷法可保障國會安定,憲法賦予精神就是4年一任,不該再有惡罷,美英甚至沒有國會議員可以被罷免的法源;憲法訴訟法保障國會職權,立法不該被少數政治任命的大法官決定存廢,這違反民主常識。
財劃法落實憲法賦予地方自治的精神,臺灣廢省之前,中央60%,地方40%,現在改成中央75%,地方25%,讓地方難以施政,中央說沒錢,但三年來歲計賸餘1兆多,錢丟在那也不給地方,本來就該把屬於地方的財源還給地方,這些都是「重大法案」而非爭議法案,「包括國會議長都不應該稱三法爲爭議法案。」
至於週五是否全數闖關通過,傅崐萁則表示,明天韓國瑜將安排協商,期盼一切按照議事規則走。至於民衆黨的立場爲何,是否與民衆黨溝通,傅崐萁則表示,協商時都還有溝通對話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