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白沙縣:專科以上學生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

9月12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白沙縣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到,鼓勵高校學生紮根海南。在海南省專科及以上高校就讀的學生憑所在學校的集體戶口或學生證,可在白沙縣購買1套商品住房。允許因到省外高校讀書學習、工作落戶在外省的原海南戶籍人員在白沙縣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非海南省戶籍人員,在白沙縣重點企、事業單位就職,聘期在1年以上,其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無住房或僅有一套住房的,本人可在白沙縣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支持企事業單位員工及人才購房需求。非本省戶籍人員,在白沙縣重點企、事業單位就職,聘期在1年以上,其家庭成員在我省無住房或僅有一套住房的,本人可在我縣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同時,凡在白沙縣服務、聘用、兼職、返聘等各類非本省戶籍人才,取得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含國外、境外高校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本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的,與工商登記註冊在我縣的企、事業單位,簽訂3個月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購房待遇。

此外,優化商品住房套型建築面積。拆遷安置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及城市更新項目中建設的住宅,其套型建築面積不受瓊建房〔2017〕250號文關於“停止批准套型建築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對外銷售的商品住宅建設”限制;其他商品住宅項目建設批准套型建築面積不得小於70平方米。

文章來源:中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