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和平需要付出代價(吳建國)

賴總統在今年5月20日宣誓「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守」,「若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的制裁」。言猶在耳,怎麼就敢公然不遵守憲法「一箇中國」的規定,還提出兩岸政府互不隸屬、主張「臺灣中國,一邊一國」的「新兩國論」。(圖/Shutterstock)

日前賴清德總統在參加與高中學生的青年論壇時,抽到第一個問題就是很敏感的「如何帶領國家走向和平不戰爭?」賴清德對此表示「和平無價,戰爭沒有贏家,在臺灣每一個人都應該積極追求和平」,已經很清楚的講出和平與戰爭之間的選擇,唯有和平一途,別無他路。

然而,話鋒一轉,他進一步提到臺灣之所以會有和平問題,是因爲面對中國大陸武力進犯可能,中國大陸揚言不放棄武力併吞臺灣,全世界的人都主張要和平解決,和平纔是他的選項。

賴總統上述的回答,說的真是頭頭是道,絕對是臺灣人民的心聲。甚至連中國大陸的政府迄今仍然是主張兩岸「和平統一」,可見「全世界的人」應該也包括14億的中國人民在內,大家都希望和平解決臺海危機,避免發生「武力統一」這樣的情況。

只是要想和平解決兩岸的統一問題,就必須要「有所本」。這個「有所本」的最高依據,應該就是兩岸各自的憲法。中華民國憲法主張「一箇中國」,大陸的憲法也是主張「一箇中國」。那麼爲何兩岸政府不各自依照自己的憲法,來和平解決兩岸可能戰爭的危機呢?只要承認了「一箇中國」,相信兩岸一切的兵兇戰危就會立即煙消雲散,追求和平那有那麼困難,也那有那麼多的問題呢?

賴總統說「和平無價」,指的是和平的價值是無價的,但是在追求和平的過程裡,卻往往是必要付出代價的。例如,在晚清時代,中國並沒有侵略任何歐、美、日本等國家,可是那時的列強爲了爭取自己的利益,不惜以諸多借口,無理的屢次侵犯中國的領土,殺害衆多的中國人民,奪取了中國許多的國寶,還要中國割地賠款,訂立了許多不平等條約,造成中國人極端痛苦的「百年國恥」悲慘命運。這些歷史的教訓,我們不能不銘記在心,不要以爲堅守民主陣營,就能得到其他民主國家對我們和平的維護,願意付出任何代價。這就清楚的表達: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沒有白白得到的和平!

賴總統在今年5月20日宣誓就任中華民國第十六任總統時,曾經在臺灣人民面前,清楚的說出「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守」,「若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的制裁」。言猶在耳,怎麼就敢公然不遵守憲法「一箇中國」的規定,還提出兩岸政府互不隸屬、主張「臺灣中國,一邊一國」的「新兩國論」,如此不盡忠職守,難道就不怕接受國家嚴厲的制裁嗎?

和平自然是臺灣人民一致願意達到的盼望,只是和平不會憑白得到,而是必須付出代價的結果。和平也不會是憑「以戰止戰」或「不平衡作戰」就能確保的。需知我們面對的是一個能自制現代航空母艦、超大型遠洋戰艦、核子潛艦、第五代與第六代隱形戰機、超高音速精準導彈、發射航空太空衛星與航空器、建設太空空間站、進而即將登陸月球,還擁有14億人口、已躋身世界一流的大國,上述國防重器,臺灣無一可以自制,我們又憑什麼條件,敢於與如此大國爲敵、不惜一戰呢?又何足奢言「以戰止戰」、「不平衡作戰」呢?

古人有言:「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既然戰爭非臺灣人民所願,和平是臺灣唯一的選項,因此依照憲法,表明「絕不尋求臺灣獨立」的立場,提出「臺灣大陸,都是一國」的主張,同時認同「臺灣人也是中國人」,就是臺灣人民需要確保和平的正確決定。也是「一言足以興邦」的最好見證,臺灣舍此不爲,又怎能妄圖保有和平呢?大家應該深思,以免陷於萬劫不復的絕地而不自知!

(作者爲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前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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