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虎艦官兵落海事件 海軍:非人為過失
海虎潛艦官兵落海事件,海軍司令部完成調查,指非人爲過失,無人須懲處,引發立委批評玩文字遊戲。圖/國防部資料照
我海虎潛艦去年十二月廿一日出海訓練時六名官兵落海,迄今仍有三名人員失蹤,海軍司令部完成事件調查,稱全案爲環境及裝備複合式因素造成,非人爲過失,依行政程序法及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無人須懲處。立委昨天表示,調查結果對失蹤官兵家屬很不公平。
海虎潛艦去年底在西南水域海上訓練時,救難浮標不明原因開啓浮出,艦長下令人員上甲板回收救難浮標,當時涌浪拍擊船身,官兵繫緊安全索仍落海並有三人失蹤。本報日前詢問海軍司令部,全案調查報告是否完成?是否應有官員爲此案負責並受懲處?而堅持在海象不佳情況下命令人員上甲板以人力回收浮標,是否涉決策不當,應調整處置準則?
海軍司令部昨天回覆表示,海虎艦救難浮標回收作業是依修護通令執行,屬當下合理的決心下達;而此案經調查爲環境及裝備複合式因素造成,非人爲過失,依行政程序法及陸海空軍懲罰法之規定,不予懲處。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指出,海虎艦人員落海案,決策標準程序一定有問題,近期國防部從中共火箭情報公佈決策失誤至海虎艦案,出問題後皆草草檢討了事,通常沒人受懲,也不會向外界說明檢討過程。
徐巧芯表示,海虎艦人員落水意外發生後,海軍才緊急專案採購人員落海警示器。軍方的事後補救就是增購設備,但社會上最關注的,是事發時的決策判斷有無錯誤,人員派遣的標準程序有無需要改進,軍方卻未讓社會看到這方面有任何檢討。
徐巧芯指出,海軍稱此案非涉人爲過失,只是爲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對失蹤官兵家屬很不公平。她認爲,這已經變成軍方一種不好的習慣,軍中有人做錯了,軍方卻不給交代,不管是對國軍在國人心目中的形象,或對軍方的自律,都是扣分,這將會是她未來監督的重點。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質疑,「什麼叫環境及裝備複合式因素?」是環境惡劣超過裝備操作極限?或環境合於作業規定,但裝備買到劣質品?根本就是文字遊戲。她說,在海軍常規艦艇執行海上任務,若遇風浪不佳狀況,水面艦均會要求人員行走艦內走道,同樣,潛艦於海上浮航階段,在風浪不佳階段,是否允許人員於艦外作業,艦長對此應有專業,若因此發生危害事件,實應檢討作業程序與艦長責任。
她說,艦長指揮艦艇出海執行任務,就負全艦責任,出事怎會是完全無責?三個官兵安全索脫落失蹤,已不是安全索問題,而是海象根本無法執行上甲板任務;浮標意外浮出是小事,不值得派官兵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