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再闖關 藍綠互槓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1日將繼續審查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人所提《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中華民國95年12月31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機要費、特別費,其報支、經辦、覈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爲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則不罰。

柯建銘表示,過去特別法修正後,所除去罪責的6500人中,也包含前總統馬英九,而國務機要費案卻不在此限,坦言對陳水扁而言有失公允,「國務機要費本來就是總統的特別費」指出此案修法有其必要、正當性。

柯建銘指出,國民黨不能因爲此案最大關聯者是陳水扁,就強加干預、杯葛,企圖將陳水扁作爲「選舉提款機」,國民黨要反對,要抗爭到底,也要講出一個道理,呼籲國民黨能排除雜念,公平、理性地看待這項法案的修正與否。

曾銘宗直言,假設國務機要費要除罪化,當初誰拿了錢都要出來講清楚說明白,國民黨團成員都主張一定要強力抗爭,相關細節將召開黨團大會討論,並呼籲民進黨要知所進退,不要用多數暴力,且過去立法院也沒有隻爲一人修法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