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增保費補助 4.8萬人受惠
立法院19日院會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新增被保險人如具有中低收入戶資格,補助70%保險費,將有4.8萬名弱勢被保險人受益,立委劉建國上臺發言表示通過此修正草案將擴大照顧弱勢,保障弱勢遺屬使其有所照顧。(姚志平攝)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符合《社會救助法》認定之中低收入戶者,將增列爲保險補助對象,比照所得未達1.5倍的保費補助標準,補助保費70%,預計有4.8萬人受益。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昨日於議場表示,政府在民國97年起開始實施《國民年金法》,以加強照顧弱勢的經濟生活,但過去美中不足的是國保並未與時俱進。
劉建國指出,國保與勞保同屬社會保險,但勞保遺屬年金給付限制爲勞保投保薪資第一等級2.38萬元,國保遺屬年金給付每月工作收入限制,卻以月投保金額18282元爲基準,不符合社會現況,故修正以基本工資爲基準。
此外,《開放國會行動方案》公決案也於昨日通過。提案人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表示,世界上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荷蘭、德國、法國等78國,都已經入「開放政府夥伴聯盟」,並積極推動開放政府,使民衆可以獲得政府資訊並參與討論,有疑慮時可透過問責機制向機關要求負責,促進民衆參與。
林昶佐指出,爲使立法院更符合國際開放的國會趨勢,做成以下決議:「建請本院與民間協力推動《開放國會行動方案》,促進臺灣與世界各國國會外交、交流各國國會透明化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