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常會拍板! 入黨1年纔可選黨代表

國民黨常會。(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國民黨8日召開中常會,「挺吳派」的中常委臨時提案,要求新入黨或回覆黨籍者可以參選代表資格,由現行的4個月延長爲1年最後決議通過,相關條文溯及既往。換句話說,要參選今年5月20號舉行的黨代表選舉,必須在去年5月20日前就入黨或是繳清黨費

學樟等27名中常委8日在中常會中臨時提案,要求修改黨代表選舉辦法,現行候選人資格與新徵黨員資格一樣只須滿4個月,是否適格有疑慮,因此提案修訂第20屆全國代表大會黨員代表選舉規定,候選人黨齡資格規定爲1年。

過程中,考紀主委劉漢廷表示,黨代表選舉5月20日就要投票,此時修改規定在法理上是溯及既往,且有違信賴保護原則。不過,中常委們認爲,黨中央尚未公告選舉辦法,且保護整個黨,比維護個人權利來的更重要,在各方表達完意見後,黨主席洪秀柱表示尊重,隨後再無異議通過這項修正案

解決黨代表問題後,同爲參選人的副主席郝龍斌再次提及人頭黨員爭議,他認爲應該讓這羣人「團進團出」。洪秀柱也當場贊同,把登記在同一地址、同一介紹人的入黨申請剃除,希望常會能做成決議,但中常委姚江臨黃昭順表示反對。

洪秀柱最終裁示,將交給組發會研擬各種人頭黨員的可能態樣,下週中常會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