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提案修法 推房屋租賃實價登錄

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修法,推動「房屋租賃實價登錄」,並設置匿名檢舉獎勵機制,針對違法者最高可罰10萬。圖爲松山路虎林市場入口的租屋廣告。(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租屋市場呈現「黑市」狀態,房東、房客權利義務關係不對等,常發生房東禁止房客遷戶籍、拿租金報稅等狀況。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修法,推動「房屋租賃實價登錄」,並設置匿名檢舉獎勵機制,針對違法者最高可罰10萬。

國內租屋市場目前並無資訊揭露和糾紛調處機制,僅要求房仲於簽訂租賃契約後30日內申報登錄,若屋主自行出租則不需申報。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提出租屋兩大修正案,一是《租賃住宅巿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期建立租屋實價登錄、違規罰責等事項;另修正《住宅法》修正草案,提高公益出租免稅上限至2萬。

曾銘宗指出,國內租屋市場不公開、不透明,不但無法保障租屋族基本居住安全,更影響租屋市場公平效率,引發世代不正義、租賃關係不對等及逃漏稅等問題,有必要修法以建立完善租賃制度。

修正草案明訂,出租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但租賃案件委託房仲居間成交者,由房仲申報登錄,而租金收入減除必要的費用後將納入綜合所得。

修正草案提及,主管機關對檢舉查獲違反規定者,除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出租人未申報登錄成交案件、登錄租金或面積資訊不實者,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限期內未改正則按次處罰。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建議可強化大赦條款,讓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實價登錄,甚至公益出租的房東,可將租金收入排除在綜所稅之外,另行課以輕稅,鼓舞當前7至9成違法出租的房東願意誠實申報,配合公益出租。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張欣民說,租屋本就應實價登錄,建議可先從租金補貼着手,提高補助名額,實質補貼金額,應更貼近現實生活如物價等漲幅。

民衆黨立委張其祿表示,實施強制房屋租賃實價登錄,希望能有助租賃市場公開透明;而檢舉機制更是必要的配套,民衆黨團支持此修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