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抗彈護具採購弊案涉案人員遭法官請回 桃檢:認事用法不當提抗告
國防部採購防彈背心等抗彈護具要求「抗彈纖維布」必須爲臺灣制,卻有得標廠商以低價大陸製品交差了事,桃園地檢署日前趁某廠商欲搭機出境之際,南北發動大規模搜索,昨晚訊後向法院聲押軍備局林姓上校科長及3業者未果,法官調查後,將4人均裁定請回,桃園地檢署晚間直指院方裁定認事用法不當,對此提起抗告。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說明,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國防部軍備局抗彈護具採購案件,於本月28日凌晨,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姓上校科長及業者等4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詐欺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經檢察官蒞庭論述,法院於昨日夜間,以無管轄權爲由,駁回聲請,檢方認爲院方的裁定認事用法有不當之處,提起抗告。
國軍採購抗彈護具驚傳採購弊案,桃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軍備局林姓上校及3名業者未果,認院方裁定認事用法不當,提起抗告。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