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機關提醒赴海外留學生:謹防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拉攏策反

國家安全部微信公衆號9月19日發文,新的學年開始了,許多中國學子走出國門、赴國外高校深造學習。與此同時,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也將涉世未深的留學生作爲重點關注對象,伺機拉攏策反。對此,國家安全機關提醒廣大赴海外留學生,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範。

出入境時要留心

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可能會在我留學生出入境時,設計開展“脅迫式合作”。例如,偷偷在我留學生攜帶的行李中塞入違禁品,再通過盤查坐實所謂的“違法事實”,以“將追究法律責任”爲話術,恐嚇、脅迫我留學生與其合作。

我留學生在出入境時應遵守當地法律法規,不攜帶任何違禁物品,並注意不要讓行李離開視線。最好在過關前再次自行檢查行李是否有異樣,防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動“夾帶私貨”。

學術交流守底線

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可能會打着“學術研究”的旗號,在我留學生參加校內外活動時,針對涉及重要、關鍵領域專業的留學生特別是我重要崗位公派出國的留學生,通過交友、學術合作等方式設法套取我國相關領域涉密敏感信息、數據。

我留學生參加境外學術交流活動時,應注意不透露涉密敏感信息,警惕積極打聽、索要相關信息的可疑人員,避免因疏忽大意或受他人誘導而成爲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幫手”。

與人交往需謹慎

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可能會利用留學生出國後的獵奇心理,通過熟人介紹等方式,讓留學生放鬆警惕,誘導其前往賭場等敏感場所,或邀請嘗試某些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敏感活動,通過“抓把柄”的方式脅迫其簽訂合作協議,使我留學生淪爲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提線木偶”。

我青年學生出國後,要加強自律,保持健康高雅的生活情趣,自覺抵制不良誘惑,同時也要保持必要的警惕,不輕信所謂“熟人介紹”,慎獨慎微慎交慎行。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在境外受脅迫或者受誘騙參加間諜組織、敵對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說明情況,或者入境後直接或者通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如實說明情況,並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

同學們在境外如遇到疑似間諜情報機關人員攀拉、策反、脅迫、陷害等情況,入境後應第一時間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絡舉報平臺(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衆號舉報受理渠道或直接到當地國家安全機關反映情況、尋求幫助,避免越陷越深,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