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限縮投資上限 越南打貪新招

這項預定於2024年7月開始實施的新規範,不管是投資基金還是退休金基金等法人股東,最多隻能握有銀行業者股份10%,明顯少於目前可有15%的上限。同時,有9成以上越南國會議員都是高舉贊成票。

爲了大幅度整肅貪腐行爲,越南於2022年底公佈迄今爲止最大的金融詐欺案。當時,當地女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被指控從越南最大民間銀行之一的西貢商銀(SCB)非法挪用125億美元。

這位越南不動產女大亨之所以可如此乾坤大挪移,就是利用被提名任用的自己人,擴大在銀行的股權後,然後再把銀行當成提款機。贊成這條越南新金融法的人指出,或將遏止類似的情況未來再發生。但反對者說,持股上限比例還是太高,無法有效圍堵。

專家學者示警,越南金融業目前面臨呆帳增加,以及房地產危機外溢等不同的風險,這條新金融法會讓外界對越南銀行業者的投資減少,或許會產生負面效應。

外資一直呼籲越南政府,應該要取消或提高現行對越南本地銀行業者的投資上限30%規定。不過,很顯然地這條新法並沒有滿足外資的需求,故外資將來的投資可能會縮手。

至於越南個人投資大戶,還是按照以前的法規,對當地金融業者的持股比例上限最高可達5%,而非原想下修的3%。在這項金融新法中,也賦予政府更大力量,便於萬一日後發生銀行擠兌時,中央可以更有權勢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