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歐盟敲定「數位市場法」 蘋果、谷歌等美國巨頭剉咧等

法國目前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該國在推特上宣佈在經過八個小時的協商後,達成了初步協議。

歐盟產業事務負責人布雷頓(Thierry Breton)推文表示,這項協議將確保公平和開放的數位市場。

歐盟反壟斷事務主官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發佈聲明表示,我們想要的很簡單,即數位世界也要有公平的市場。大型的「守門員」(gatekeeper)平臺讓企業和消費者無法從競爭激烈的數位市場中受益。維斯塔格在一年多前提出這些針對科技巨頭的規範。

歐盟議員施瓦布(Andreas Schwab)表示,這意味在那些漫長的反壟斷案件中,監管機關總是被大型科技公司甩在後頭的時代已經結束。

歐盟週四就「數位市場法」(The Digital Markets Act,DMA)達成協議,給那些掌控着數據和平臺使用的「守門員」立下規範,其內容涵蓋線上的中介服務、社羣網路、搜尋引擎、作業系統、線上廣告服務、雲端運算服務、影片分享、網路瀏覽器以及虛擬助理等業務,將禁止大型科技公司做出圖利自家服務而不利競爭對手的業務安排,此外,這些大型公司也不得禁止用戶移除設備裡預先下載的軟體或應用程式。

這項法案適用於市值達750億歐元、年營收達75億歐元、每月用戶數至少達4500萬的企業,違反規定的企業將面臨高達其全球年營收10%的鉅額罰款,而對於累犯者,這個罰款比重將高達20%。

蘋果再度對此表示擔憂,該消費電子巨頭髮布聲明表示:「我們仍然擔心DMA某些條款將給我們的用戶帶來不必要的隱私和安全漏洞,而其他條款將禁止蘋果向已經大舉投資的智慧產權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