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歐盟將出重拳 美科技巨頭恐面臨天價罰金
根據歐盟週二將公佈的新法草案,亞馬遜、蘋果、臉書與Alphabet旗下谷歌公司可能不得不改變在歐洲的商業手段,否則將面臨6%~10%的鉅額罰款。
這項規範將是歐盟試圖遏制美國科技巨頭力量使出最重的一拳,這些美國大型科技公司掌控着成千上萬家公司與數百萬歐洲人所仰賴的大量數據與線上平臺。
相關法規也凸顯出歐盟委員會在處理這些科技巨頭的反托拉斯案件所遭受的挫折,尤其是谷歌,批評者認爲這並未解決問題。
歐洲競爭事務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與歐盟內部市場專員佈列頓(Thierry Breton)將提出新規定,其目的不只是爲了遏制科技巨頭,也是爲了防止佔有主導地位的反競爭公司出現。
消息人士透露,其中一套名爲《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的規則,將對違反新規的網路公司,最高處以年營業額10%的罰款。
另一套名爲《數位服務法》的規定,則針對用戶超過4500萬的大型線上平臺,要求這些公司採取更多行動解決其平臺上的非法內容、濫用其平臺侵犯基本權利,以及故意操縱平臺影響選舉結果與公共衛生等問題。
被點名的科技公司先前已呼籲法律應爲平衡且依比例原則,並希望利用歐盟各成員國之間對相關規定的分歧進行遊說,以制定較寬鬆的法規。最終的草案料將在未來幾個月或甚至幾年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