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敗訴 勞動部:年底前撥付最後2.8億元補貼款

勞動部。(圖/記者餘弦妙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9)日宣判國道自救會訴訟案,駁回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訴請行政院及勞動部給付其主張金額對象。因此,勞動部除前(106年)已撥付遭大量解僱國道收費員新臺幣(以下同)2.6億元外,將在年底前儘速撥付最後補貼費用2.8億元。

勞動部表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日上午宣判,肯定政府基於照扶收費員所規劃辦理專案補貼。因此,勞動部後續將依106年的審查結果撥付最後2.8億元補貼款,落實照扶收費員生活目的

勞動部表示,政府爲照扶因全面國道實施計程電子收費政策,頓時造成大量收費員失業或轉業困難,進而有身心受創,甚至經濟陷入困頓等處境。因此,政府主動在105年8月16日邀請自救會代表勞工團體代表進行會談,朝向專案補貼方向協助面臨生活困境之收費員。

爲執行補貼專案,政府除訂定補貼要點外,透過企業及政府捐助6億元於補貼專戶作爲補貼經費來源,併成立補貼審議小組,確實以公平合理合法方式審查補貼費用。

勞動部進一步補充,爲執行補貼專案作業,除召開3次審查會議完成全案補貼審議外,並在106年4月前分2次撥付包括自救會會員在內等940名收費員,共計2.6億餘元。同(106)年8月原規劃撥付最後階段共計2.8億餘元補貼款時,自救會因不同意審議的補貼額度及對象而提起行政訴訟;爲尊重法院之審理,勞動部因而暫停撥付最後階段之補貼費用。

最後,勞動部強調,政府將盡速撥付剩餘補貼費用,以協助9百餘位收費員的生活,履行政府照顧收費員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