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酒駕太困停路肩 男躺地上大字入眠嚇壞民衆

男子躺在高速公路雲林段路肩睡覺,酒測值達0.78。(民衆提供)

國道1號北向235.7公里處,20日清晨3點許民衆報案1名男子躺在路肩處睡覺,國道警察以爲發生交通事故,沒想到33歲蔡姓男子是因酒後駕車睏乏,纔將車輛停於路肩並下車躺於車後睡覺,蔡男坦承酒後駕車,酒測達0.78MG/L,警方隨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蔡男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中秋連假不少人利用晚上開車返鄉,20日清晨3點許,有民衆駕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235.7公里處,看見1輛休旅車停在路肩,車後方還躺了1個人,不知有沒有受傷,趕緊通報警方,國道警察到場查看,發現男子沒有受傷,擔心他在現場停留有危險,將他帶回國道分隊偵訊。

警方表示,33歲蔡姓男子住臺中,到雲林與友人聚餐後,從國道1號斗南交流道上高速公路準備返回臺中,開了一段路不勝酒力,便把車停在路肩,下車躺在車後方休息,沒想到竟睡着了,幸好沒有其他車輛行走路肩追撞,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

另依中華民國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衆絕對不要酒後開車,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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