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常會:發揮好中介機構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
12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關於規範中介機構爲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草案)》。會議強調,發揮好中介機構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防止中介機構與發行人不當利益捆綁,嚴厲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爲,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資本市場上的中介機構通常包括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及資產評估機構。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指出,中介機構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規範中介機構執業行爲,有助於營造更好的資本市場生態環境,推動資本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前海開源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對記者表示,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在資本市場上發揮着重要的“看門人”作用,規範中介機構執業行爲,有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構建良好市場生態,推動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他表示,中介機構應當嚴格把關,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獲得發展,同時將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排除在外。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對記者表示,獨立、客觀、公正、規範的中介機構,是發達繁榮、法治化資本市場的標配。國常會強調發揮好中介機構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旨在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的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對於培育新質生產力的作用。
劉俊海認爲,中介機構執業質量有待提升。從中介機構自身來看,應當聚焦固本培元、提高內部合規治理、提升專業能力和創新能力,同時對法律要有敬畏之心。行業協會則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監管,消除潛規則,清除行業“害羣之馬”。從監管的層面來看,證監會、財政部、司法部等相關主管部門應當形成監管合力,共同規範好中介機構的執業行爲。
近年來,證監會一直緊盯不勤勉、未盡責問題,壓緊壓實“看門人”責任。新“國九條”指出,要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進一步壓實發行人第一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建立中介機構“黑名單”制度。堅持“申報即擔責”,嚴查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問題。2024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證監會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意見》明確提出,要嚴肅懲治欺詐發行股票債券行爲,嚴厲打擊系統性造假和配合造假,並提出要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督促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加強執業質量控制。此外,證監會還發布了《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等監管文件,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管,促進行業機構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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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