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獼猴桃貼標後變成進口貨?網店負責人3人獲刑
給國產獼猴桃貼上進口品牌的註冊商標後銷售,不到半年就賺得盆滿鉢滿。經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戴某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各並處罰金55萬元。
2023年9月起,戴某等3人陸續在某電商平臺註冊了6家網店,對外銷售奇異果,並在商品詳情頁面介紹產品爲“國外進口、全程冷鏈”。實際上,這些水果都是戴某等人在國內低價購入的獼猴桃,再委託他人制作假冒權利人註冊商標的貼標、包裝盒,僱用工人貼標、裝箱後銷售。部分消費者反映,戴某等3人網店銷售的獼猴桃在果品大小、果皮絨毛處理程度等品相以及口感上均與其冒充的正品進口產品有所差異。
在沒有獲得權利人商標授權的情況下,這些經過貼標包裝的獼猴桃“身價倍增”。截至今年1月案發,戴某等3人銷售假冒進口品牌的獼猴桃60餘萬顆,涉案金額300餘萬元。
浦東新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爲,戴某等3人假冒註冊商標的對象爲新鮮農產品,損害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涉案金額大。今年4月,該院以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對戴某等3人提起公訴。
爲切實加強權利人實質性參與訴訟工作,浦東新區檢察院認真落實做好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工作,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環節,第一時間告知權利人案件訴訟進展情況,全面瞭解權利人訴求,權利人也積極配合辦案,進一步收集整理了商標註冊證書等證據,爲案件權利基礎方面的事實查明提供支持。
近日,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據悉,爲戴某等人提供印刷商標標籤的生產銷售商也已到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辦理中。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王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