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原副市長林剛被提起公訴,被控受賄罪、洗錢罪 曾被通報“長期跑官要官”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林剛利用擔任貴陽市規劃管理局建設工程規劃管理處副處長、總工程師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貴陽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局長,貴陽市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主任,貴陽市雲巖區區長、區委書記,貴陽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爲掩飾、隱瞞受賄所得的來源和性質,將財產轉換爲現金,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信息顯示,林剛生於1971年1月,1993年7月從西南師範大學畢業後,最初在貴陽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工作了6年。後調任貴陽市規劃管理局,歷任建管處副處長、總工室副主任、總工室主任等職,他於2008年11月升任副局長。2010年2月至2011年6月,林剛任貴陽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10年4月至2012年4月掛職任貴陽市花溪區區委常委、副區長);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任貴陽市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隨後,他任貴陽市城鄉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兩年多;2014年12月,任貴陽市雲巖區委副書記、區政府代理區長;2015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雲巖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2018年10月起,任雲巖區委書記;2021年4月,任貴陽市政府副市長。
去年3月,林剛在貴陽市政府副市長任上落馬。今年1月,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林剛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稱,經查,林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參加迷信活動,長期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電子書刊;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公車私用,違規收受禮品,謀求個人生活特殊待遇;毫無組織原則,長期跑官要官,在幹部職工錄用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不正確履行職責,給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精神空虛,追求低級趣味;毫無紀法底線,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權力觀扭曲,濫用權力爲他人在項目規劃審批、地塊獲取、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編輯 張莉 責編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