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大學招收弱勢學生 教育部推補助1.9億元計劃
爲鼓勵國立大學增加招收弱勢學生,並引導國立與私立大學建立完善弱勢學生學習輔導機制,教育部自104學年度起推動「大學校院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計劃」,計劃申請期限至2015年4月30日止。
教育部表示,這項計劃與以往弱勢扶助機制不同處在於,過去是針對弱勢學生提供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計劃與就學貸款等經濟面扶助;本計劃擴大到弱勢學生入學機會與學習輔導措施,以全方位扶助弱勢學生就學,2015年編列新臺幣1.9億元預算推動本計劃。
爲擴大弱勢學生進入國立大學就讀機會,對於國立大學招收弱勢學生增加比率與弱勢學生學習輔導機制,每校最多補助600萬元;另對於私立大學建立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者,每校最多補助500萬元。
學習輔導機制是提供弱勢學生就學輔導機制、職涯規劃、自主學習、課業輔導、學生實習機會、就業輔導與社會回饋與服務等;同時,也鼓勵學校能建立長期性助學專款提撥或基金募款機制(含企業募款、產學合作等方式)等,以穩定提供弱勢學生在學資源挹注基礎。
教育部期望透過這項計劃,增加弱勢學生進入國立大學就讀之比率,另透過協助大學建立完整學習輔導機制,協助學生就學,透過經濟扶助、招生與就學輔導等各種面向,全方位提供弱勢學生多元豐富機會實踐自我、回饋社會,真正落實高等教育對弱勢學生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