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來路不明中藥 未補身先上吐下瀉

向合法業者購買中藥,並且看清標示,不要購買來路不明中藥材。(南投縣政府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南投有民衆在路邊攤購買包裝無標示的中藥材,服用後產生嘔吐、腹瀉不適等症狀;南投縣衛生局表示,國人飲食常見中藥材入菜,但要「補」得安心不傷身,一定要向合法領有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業者購買,不要買來路不明的中藥材。

衛生局長陳南鬆表示,爲維護民衆健康,該局每年都會輔導查覈轄內中藥販賣業者及中醫診所,販賣合法中藥材、有中藥材標示、保存方式及年限;並配合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執行中藥商販賣業查覈,若查獲未領有中藥商販賣許可執照販售中藥材,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陳南鬆提醒民衆,購買中藥材勿聽信偏方,不要購買來路不明中藥材,應向合法領有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處所購買中藥材,並遵守選材4原則及外包裝9大項標示,聰明GO(購),安心「補」。民衆如有用藥安全問題,可電洽南投縣衛生局諮詢專線(049)2230518。

南投縣衛生局提醒民衆,選購中藥材應把握4原則:1.選擇合格中藥商,有信譽及合格販售資格的中藥房;2.查看完整包裝,購買時應詳盡查看中藥材標示;3.選買藥材要看、聞、摸,藥材色澤應呈現自然鮮明;4.注意存放環境,置於通風、避光、陰涼、乾燥的環境。

中藥材包裝應標示9大項目:1.品名、2.重量、3.廠商名稱及地址、4.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5.批號、6.類別、7.炮製方式(屬毒劇中藥材之應標示項目)、8.產地(國家)、9.保存方法與使用建議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