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爆衝 害騎士跌個狗吃屎 飼主判刑2月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劉姓女子101年10月間住家附近敦化南路綠地遛狗時,將狗煉鬆開讓愛犬和其他狗兒玩耍,不料,其愛犬卻因受驚而爆衝至馬路上,造成黃姓騎士爲閃躲小狗而「犁田」(臺語),黃姓騎士一狀告法院,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罪判處劉姓飼主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鬆開狗煉讓愛犬趴趴走,小心愛犬肇禍飼主要負責任。(圖/資料照片)

判決書指出,劉姓女子是在101年10月30日牽狗至敦化南路2段的人行道散步劉女爲讓愛犬活動竟鬆開狗煉,讓愛犬和其他狗兒玩耍,後來劉女愛犬受其他犬隻驚嚇,而衝至車道上,適逢一黃姓騎士騎機車經,爲閃躲小狗而摔車,並造成橈骨骨折身上多處擦傷。

車禍發生後,附近民衆即找來警察將黃姓騎士送醫並製做現場圖,而黃姓騎士也堅持提出告訴,警方乃在詢問後將全案移送法辦

臺北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爲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劉女卻疏於注意鬆開狗煉,讓愛犬和其他狗兒玩耍,致使小狗受驚嚇後衝出道路,進而造成黃姓騎士因閃避不及受傷。

因此,認定黃姓騎士受傷與小狗飼主劉有互爲因果關係,判處劉女有期徒刑2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