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成惡夢回憶!陪女童玩溜滑梯 70歲色男竟偷摸下體

70歲王男陪女童玩溜滑梯,竟然帶去緊密處偷摸下體。(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70歲王姓男子在2023年某日下午前往一處公園,發現未滿7歲的女童小萱(化名)獨自玩耍,王男見狀後,上前陪她玩盪鞦韆、溜滑梯等設施,不料,王男竟然色慾薰心,帶小萱到溜滑梯上方平臺隱蔽處,伸手隔着裙子撫摸小萱下體,以此方式強制猥褻得逞。

法院審理,王男對於犯罪事實坦承不諱。法官認,王男撫摸小萱下體之行爲,依社會一般通念,客觀上已足以引起性慾之興奮與滿足,明顯是基於色慾而滿足慾望的動作。

王男及其辯護人辯稱,他自始坦承犯行,犯罪手段尚屬輕微,犯後對於自己所爲感到相當後悔,也獲得小萱之父母原諒,他本身是身障人士,平日只有領取政府的補助維生,偶而去打零工,每月收入約1萬元,勉強可以維持生活。他如果有餘裕也會去做義務勞務,或從生活費剩餘的金額上去做善事。

法官考量,王男之犯罪型態,其犯罪地點是在供兒童玩耍遊戲之公園,往來出入的人很多,且對象是對甚爲年幼、未滿7歲之人,所犯是強制猥褻行爲,更不是有不得已的情況纔會犯罪,客觀上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

法官審酌,王男行爲時年近70歲,當小萱的祖父輩綽綽有餘,竟爲滿足個人性欲,讓甚爲年幼小萱,在原本應該有快樂回憶的公園蒙上陰影,也傷害小萱的親屬甚鉅,所爲實屬不該。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念及王男犯後坦承犯行,且有獲得小萱家屬之原諒等,王男被依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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