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車拿來當犯罪工具 成通緝犯的行動軍火庫

中市警一分局專案小組掌握情資、周延部署,選擇適當地點迅速以車輛前後包夾攔查,順利緝獲羅嫌到案。(中市警一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全案共計查扣改造手槍2枝(含彈匣)、手槍子彈109顆、空包彈11顆、彈頭25顆、彈殼31顆、喇叭鉛彈1包、改造槍枝工具1批、槍枝零組件1批、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3包及毒品施用器具等物證。(中市警一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共享汽車竟成爲行動軍火庫!41歲羅姓嫌犯擁槍自重,爲避免查緝日常租用共享自小客車代步,隨車攜帶改造手槍及改造槍械工具;中市警一分局接獲情緒後組專案小組偵辦,日前在彰化員林將羅嫌緝捕到案,訊後全案依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中市警一分局接獲非法槍械情資指出,羅男擁槍自重,出入均隨身攜帶槍械,更不避諱提及自身具有改造槍枝技術,經初步過濾追查研判情資屬實,也發現羅男因案遭通緝中,隨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蒐證偵辦。

專案小組經過密集跟監蒐證掌握羅嫌涉案事證,於日前見時機成熟,在彰化縣員林市攔查羅嫌所駕駛共享自小客,過程中爲避免其駕車衝撞,採2部偵防車前後緊密包夾方式攔停車輛。

羅嫌見無法駕車兔脫,竟頻頻伸手至駕駛座下方欲取出預藏槍枝頑強抵抗,幸專案小組人員機警迅速將羅嫌拉出車外逮捕到案,並當場於車輛駕駛座下方起獲子彈已上膛改造手槍1枝。

並於該車內查扣槍械、改造槍枝工具、毒品等不法證物,全案共計查扣改造手槍2枝(含彈匣)、手槍子彈109顆、空包彈11顆、彈頭25顆、彈殼31顆、喇叭鉛彈1包、改造槍枝工具1批、槍枝零組件1批、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3包及毒品施用器具等,均全數查扣偵辦。

警方調查也發現羅嫌自知因案遭通緝,日常均租用共享自小客車代步,以逃避警方查緝,隨車均攜帶改造手槍及改造槍械工具,全案警詢後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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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