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基金風險報酬率標準是時候改變了

工商社論

金管會日前發佈到今年2月底止的最新統計,國內投信共發行54檔高收益債券基金,另有4檔原型債券ETF持有高收益債券,合計規模新臺幣2,184億元,佔整體投信基金規模4.5兆元的4.8%;同時間境外代理人引進67檔高收益債券基金,及10檔平均60%以上投資於高收益債券的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國人持有金額合計1兆229億元,佔國人持有全部境外基金金額3.7兆元的27.6%。

臺灣人愛買高收債基金舉世聞名,但這也引起金管會的重視,強調高收債基金雖屬債券型基金的一種,但基金淨資產價值60%以上投資於非投資等級的高收益債券(即俗稱垃圾債),考量高收益債券基金相對於其他債券型基金的投資風險較高,金管會因而規定高收益債券基金應於基金名稱後方,以粗體或顯著顏色及相同大小字體加註「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警語,以加強對業者監管,同時呼籲投資人小心債券因利率上升,造成價格下跌或拿不回本金的風險。

在此同時,金管會也要求,非屬專業投資機構的投資人,於申購高收益債券基金前,應簽署風險預告書,以確保投資人知悉瞭解高收益債券基金的相關投資風險,其中包括信用風險,主要是高收益債券的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可能面臨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的風險。另外還有利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除上述銷售規範,金管會同時規定業者應定期申報高收益債券基金持有高收益債券狀況及債券違約情形,並敦促投信事業應加強債券型基金的風險管理

令人不解的是,金管會對國人瘋買高收債憂心忡忡的同時,依「投信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高收債基金的風險報酬率落在RR3到RR4,即風險屬性「中高」和「高」,依規定除了「保守型」投資人不能買,風險問卷書結果爲「穩健型」者就能買。更奇特的是,依投資人屬性分「保守型」、「穩健型」和「積極型」,其中保守型只能買RR1等級的貨幣市場型基金,穩健型從RR1到RR4等級的基金都可以買,積極型則是RR1到RR5等級的基金都可以投資。

也就是投資人只要不是風險承受度極低,投資目標以追求穩定收益爲主,投資目的爲累積退休金中老年人,要買高收債基金,公會所謂的風險報酬率幾乎是全無限制;反而是申購的基金如果是股票型基金,風險報酬率至少RR3起跳,區域或單一國家如新興市場、亞洲大中華都是RR5,也就是隻有積極型投資人可買。

至於投信公會的風險報酬等級(Risk Return,RR)主要是依據基金的類型、投資區域、產業標的種類區別基金風險等級,這當中沒有計入可能的利率風險、匯價風險、信用風險,也就是南非幣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報酬等級是保守型投資人可買的RR1,港股基金則是隻有積極型投資人可參與的RR5,但南非幣匯價一年波動可能比港股高出許多。再說新興市場、亞洲和大中華股票型基金的風險報酬率高於已開發市場一級,但從先前美股多次熔斷,可看出基金波動風險和市場是否已開發並無必然關係。

更不用提近年金管會大力倡議ESG概念,但同樣以ESG爲訴求的跨國高收債基金風險報酬率最高RR4,投資臺股永續成分股的臺股ESG基金風險報酬率竟是RR5。

當然,制定指標不是容易的事,但首先主管機關要揚棄過往債比股安全、國外國內安全歐美日等已開發國家一定很安全的思維;再者,投信公會的風險報酬率指標是2014年訂定,唯一一次修正是在2017年增加平衡型和多重資產型,但2014年美國10年期公債殖利率還有2.5%,現在僅約1.6%;新臺幣兌美元2014年大約是30元,現在則是28.5元,對投資類型等是否安全的標準,自然也該定期檢視,而非七年來一成不變。

說到底,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投資風險問卷表其實也沒有要求檢附相關證明,多數是投資人自由心證填寫,如果投資人真想買風險酬率率RR5的基金,填寫時誇大一點也會過關。真正的問題在於,如果對債券型基金一直冠以「固定收益」、對非投資等級債冠以「高收益」,等於是變相誤導投資人,讓其深陷風險而不自覺,這也纔是臺灣人瘋買高收債基金時,主管機關應正本清源、從觀念、名稱和申購限制做起,而非只是加註警語了事。

「基金投資有賺有賠,過去報酬不代表未來收益」,這句話大概所有臺灣基金人都聽了無數次;同樣地,隨着經濟金融環境、產業趨勢、投資概念等轉變,界定基金風險報酬率也應該更靈活變通,與其以類型、投資地區、標的等萬年不變的畫分RR等級,倒不如用過去三、五年波動率或績效畫分風險等級,反而更有利對投資人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