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盟、5小黨反修高罷免門檻 點江啓臣、黃國昌立場:時空背景不同?

▲小黨黨主席聯合反對修高罷免門檻。(圖/公督盟提供)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剛落幕,國民黨團隨後推出《選罷法》修正案,修高罷免門檻,列爲今(24日)下午朝野協商議程,公督盟表示,公民社會拒絕國民黨團突襲硬幹的修法方式,今聯合主要小黨,包含:時代力量、臺灣基進、臺灣綠黨、社會民主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嚴正反對惡意墊高罷免難度。公督盟也指出,現任副院長江啓臣在內的國民黨立委,和現任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都曾反對過在《公投法》或《選罷法》連署階段檢附身分證影本,難道藍營也會「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公督盟指出,過去高門檻的鳥籠罷免法,在公民團體不斷倡議之下,好不容易在2016年成功推動公民賦權,降低罷免門檻,並且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落實還權於民的精神!然而若國、衆兩黨執意去墊高罷免難度,閹割人民罷免權,讓民主陋習迴歸!恐將造成人民難以淘汰不適任民選公職。

公督盟點出,特別是在規範立委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選罷法》當中,針對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的立法委員,並沒有當然解職之規定;另外面對潛藏在民主政治的中共代理人,在修法通過後,人民也將難有相對應的制衡手段,恐讓黑心無良政客躲在「反民主」法案的保護傘下恣意亂爲,拒絕貿然破壞我國罷免機制,警告國、衆兩黨勿突襲強推傷害民主法案。

公督盟表示,罷免制度原先是爲了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確保完整的人民主權,同時也給民選代表鞭策警惕,從2016年我國罷免新制實施以來,成案的24案當中有將近四分之三的罷免案結果爲不通過,其顯示出,現行的罷免制度在臺灣人民的學習過程當中,讓社會民意可以即時在體制內被反映,也確保社會走向理性中道的方向;在維護民主政治的穩定性的同時,讓憲法所規定的罷免權成爲民主社會進步的重要助力。

公督盟強調,若國、衆兩黨執意去墊高罷免難度和連署程序,貿然破壞我國罷免機制,讓「鳥籠罷免法」迴歸,反倒是逼人民上街頭用更嚴厲的方式在體制外進行抗議,因此公督盟嚴正呼籲國民黨立委應該要撤回提案,不要惡意地剝奪人民罷免權!而民衆黨團作爲一個號稱以進步價值爲名的政黨,更不應助紂爲虐,否則自然將會負起應有的政治代價。對於相關修法,公督盟也提出三點反駁,第一、提案因果倒置,忽視既有選務查覈機制。若對照國外的罷免制度,可見我國罷免制度目前在提議、連署和罷免門檻都更爲嚴謹複雜,根據現行《選罷法》第76條和83條訂有《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並由中選會函請戶政機關協助進行查覈,對外公佈不符合規定之連署人數,因此並不影響罷免連署的公正性,如今的修法方向刻意導果爲因,其最終目的只是爲了限縮人民罷免權。

公督盟也指出,第二、冒名連署無法解決,反增加民衆個資外泄風險,過去包含:現任副院長江啓臣在內的國民黨立委,和現任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都曾反對過在《公投法》或《選罷法》連署階段檢附身分證影本,在程序上刻意刁難人民,因爲根據立法院法制局的報告顯示,其不僅效益有限,更有可能增加民衆個資外泄的風險,如今國民黨團面對民間罷免的聲浪,第一時間竟不是自省改進,而是修法墊高罷免難度,令人好奇難道國民黨黨團也會「時空背景不同之術」嗎?

公督盟續指,第三、事後修改遊戲規則,破壞民主政治契約,選民投票時,已知該屆立委任期及後續罷免的程序規定,因此在投票時已與立委締結「民主政治契約」,若當選後去調高罷免門檻並適用該屆立委,恐怕涉嫌違反大法官釋字499號解釋,民意代表對於自身利益相關議案,理應有所迴避!公督盟認爲若要修改選罷法,也應是將連署管道進行改善,善用科技,方便民衆連署,纔沒有自肥問題!但本次修法卻絲毫未見在野黨針對適用範圍清楚向社會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