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撞死母子 家屬訴5點質疑「違反常理」 臺中警消迴應
臺中公車左轉撞一家三口,嬰兒車粉碎「母子雙亡」。(葉庭欣翻攝)
27日晚間11時許,1輛臺中市公車疑「未減速轉彎」,輾斃走在斑馬線上的母子,伊拉克籍丈夫目睹整個過程,死者家屬也在臉書發出5點聲明,認爲臺中警方、消防局做法「完全違反常理」,對此,消防局則表示,從獲報到將母子送醫花了12分鐘,並無延誤救護,警方迴應一切依法。
死者家屬5點聲明:
在12月27日的晚間,我得知了一個令人心碎的消息,一個悲慘的意外導致我的侄子及他的母親喪生了。一個滿懷期望的家庭在一秒鐘之內就天人永隔了。這個悲劇讓每個人都感到悲痛萬分。我寫下這篇文章,希望可以幫助喚醒臺灣的有關當局含交通運輸公司、安全、急救部門、媒體等,來爲這件事負責,且能夠有一個更好的方式來處理類似事件。
1、只允許受過訓練能夠有耐心且負責的合格駕駛在繁忙的街區開車是值得的。在這個致死的交通意外裡,駕駛行駛一輛無乘客的公車疾速左轉,很肯定的是他的目的絕對不是安全駕駛,而是想要趕快回家。在撞倒這一家三口後,他沒有馬上停下來,而且也沒有即時反應,馬上跟緊急救護單位聯絡。
2、這個駕駛在犯下幾乎肯定是致死的意外後,過來看到你抱着兩個軀體在腿上,然後跟你說:我沒看到你們。與此同時,他在第一次撞擊,撞到爸爸之後完全沒有慢下來,才又撞到了其他的家人。
3、事發地點距離中國醫學大學醫院急診室只有幾百公尺遠,而救護車花了一些時間才抵達現場,當時大約是午夜23:00,而路上也幾乎沒有車輛或行人。這個可以看出要不就是駕駛完全無知,沒有馬上叫救護車,或是急救單位花了一些時間纔來處理。
4、我們面對很多采訪和媒體曝光,也告訴了他們實際發生的情況。但感覺有些特定媒體從業人員是受到運輸公司指示,要把這個意外帶成別的風向。
5、另一個糟糕的事情是,在經歷了這些之後,在好好照料倖存下來的人時,有安全部門(警方?)帶着這個殺死我們家人的肇事者來到倖存者及死者面前,希望我沒可以接受他們的道歉,這個對我們來說是完全違反常理的。除了故意要來測試你的耐心及憤怒,我不知道該怎麼解讀這樣的行爲。
這是一個家庭試圖在斑馬線上合法合規過馬路所發生的事。讓我們的聲音能夠傳達到不只是臺中,而是全臺灣的有關當局。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消防局針對第3點做出迴應,27日晚間11時15分受理北區學士柳橋(學士路)緊急救護案件,並立即派救護車前往,距離案發地點最近大誠分隊救護車,正執行東區精武路救護案件中,因此,改派文昌分隊救護車執行,文昌分隊救護車晚間11時25分即抵達現場後,立即執行緊急救護,晚間11時27分送醫,救護過程並無延誤。
而,警方也針對第5點做出迴應,12月28日11時20分,檢察官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地下室往生室進行相驗及復訊程序,12時45分,全案相驗及復訊完畢後,警方依檢察官指示,將陳嫌(公車司機)從偵訊室押解至地檢署辦理後續程序;當時家屬亦在偵訊室門外等候,陳嫌行經家屬時突然向家屬鞠躬致意,與死者父親短暫對話後,突然情緒激動下跪致意,員警等他們對話完後,立即將陳嫌押解前往地檢署,過程並無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