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柔道教練拍女學生裸照 教師竟「造假性平會紀錄」包庇
高中柔道教練與女學生不當往來,2019年監察院展開調查,兼任性平會執行秘書的張姓教師,案發當時未依規定處理性平事件,又僞造不實會議紀錄及簽到表,懲戒法院判決降2級改敘。(本報資料照片)
2017年中部某高中柔道教練與女學生不當往來還拍裸照,監察院調查後,兼任性平會執行秘書的張姓教師,案發當時未依規定處理性平事件,急忙僞造不實會議紀錄及簽到表交差,懲戒法院認定張致公衆喪失校園性平事件機制之信賴,判決降2級改敘。可上訴。
張姓教師在2015年到2020年期間,擔任高中之學務主任兼性平會執行秘書,負責記錄相關會議紀錄,當時學校的卓姓柔道教練與該校女學生過從甚密,發生不當往來,還拍攝她裸照,2019年監察院要求校方,清查當年有無包庇狼師之事實。
監委要求高中提供當年處理之性平會會議紀錄,但張當時只開過1次性平會議,2019年卻僞造未曾召開之2017年6月28日性平會會議紀錄,及載有未出席的人之簽名,彰化縣政付調查後將張移送法辦。
刑事部分,法院考量張姓教師犯後坦承犯行,已經獲得被害人諒解,依僞造文書等罪判刑1年,緩刑2年,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
行政究責部分,懲戒法院考量張姓教師知道卓姓教練拍攝女學生裸照,未依相關規定親自或指示他人將裸照情事通報移送機關教育處,也未報警處理,且未經性平會再決議,即決定不調查予以結案,甚者僞造性平會結案會議紀錄,有懲戒之必要,判決降2級改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