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質量發展調研行|福建三明:“場村合作”讓青山煥發更多生態紅利

新華社福州8月11日電(記者陳弘毅)走進位於福建三明市沙縣區高橋鎮新坡村林農張祖暖的山場,杉木整齊茂密、筆挺青翠。

“我種了半輩子樹,第一次嘗試把種樹這件事交給別人,但心裡特別踏實。”談起其中一片與國有林場合作的山場,張祖暖說。

2022年,張祖暖拿出了112畝林地,和沙縣官莊國有林場達成了“場村合作”協議。根據協議,官莊國有林場以資金、技術、勞務、管理入股,擁有60%的股份,並承擔林木培育的資金投入、技術管理。張祖暖則以林地經營權入股,擁有40%的股份。

官莊國有林場接管後,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科學種植、精細化管理,整地、挖穴、撫育……“同樣一畝林子,我們單家獨戶經營平均出材量7立方米,國有林場的出材量能達到近15立方米。”張祖暖說,自己從林農變爲了“股東”。同樣一片林子,藉助國有林場的專業力量,釋放了更多生態紅利。

官莊國有林場場長張標強介紹,1998年實行分林到戶後,由於林木權屬多樣化、林地經營碎片化,加上林農投入不足、經營管理粗放,導致一些林地經營質量不高、林木收益低。“個別地方甚至有林地拋荒現象。”張標強說。

爲此,三明市鼓勵國有林場主動參與林改,通過股份經營、委託經營、合作造林經營、合資造林經營等模式,防止林農簡單“一賣了之”“失山失林”。

經過多年發展,官莊國有林場“場村合作”面積達3.84萬畝,新增林木蓄積量27.7萬立方米。同時,發行林票2275萬元,受益林農近3萬人,實現了“森林資源變資產、股權變股金、林農變股東”。

“在‘場村合作’中,國有林場與村集體或林農合作,發揮自身在資金、管理、人才等方面的優勢,集約化、規模化培育高質量森林資源,助推鄉村振興,實現共同富裕。”三明市林業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