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準公幼虐童 惡師遭停職調查

高雄某準公共化幼兒園驚傳虐童,有家長反應不少孩童遭特定老師拿書巴頭、踢頭、拿疑似藤條狀物品拍打等不當管教;圖爲示意圖,與新聞內容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三民區某準公共化幼兒園驚傳虐童案!1名家長在網路上控訴,自己女兒、不少孩童均遭到特定老師拿書巴頭、踢頭、藤條拍打等不當管教,翻拍監視器畫面時,還被園方以「個資法」威脅勿外流。高雄市教育局指出,經查該名老師確實有不當管教事件,將依法提認定委員會裁處。

日前有家長在網上爆料,稱自己女兒在幼兒園期間,遭到特定老師不當管教,從園方提供監視器畫面中,看見自己女兒被老師敲頭,而也有其他學生遭到該名老師拿書本巴頭、踢頭、丟書包、午休時遭老師拿類似藤條狀的物品拍打。

家長指出,當時拿到監視器畫面時,遭到園方「提醒」他們不得上傳任何監視器畫面中的影片在大衆媒體上,否則會依個資法提告,令他感到心累,稱只希望孩子健康平安快樂學習而已,不知道身爲父母究竟能爲孩子爭取到多少人權。

幼兒園方表示,經家長反映有老師虐童情形,已請當事家長到幼兒園看監視器畫面,得知老師有不合適行爲,立即對該名老師停職處分,並依勞工局規定支付10天的預告工資和資遣費,並積極通報社會、教育局處理。

至於是否有以「個資法」威脅家長,園方澄清,家長當天翻拍畫面時,拍到許多非當事老師、小朋友清楚的正、側、背面等畫面,引發非當事老師不滿,纔會以個資法爲由,要求家長勿外傳;園方強調,一切進入行政程序,不方便再多談。

社會局指出,5月底至6月中旬共接獲6件通報,後續告知教育局調查及處理。教育局表示,5月31日接獲通報,有教保服務人員疑似於5月25日不當對待幼生,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提送審查小組審議,決議受理並派員調查。

教育局調查,發現該教保服務人員確有不當對待多名幼生等違法行爲,將依法提認定委員會裁處;依情節輕重最高可對幼兒園及行爲人裁罰60萬元,倘情節重大則依法裁處幼兒園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行爲人予以解聘且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幼兒園服務。